实习实践

数统学院2019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

发布者:  时间:2018-06-11 00:00:00  浏览: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

毕业实习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之前的一次综合性实习,是对所学理论知识的一次初步的综合考核,也是实践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毕业实习,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和领会所学的基本理论,把所学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联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毕业实习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永东

成 员:杨时林、陈生安、吴志杰、高永东、钟绍军、周涌、张吉刚

秘 书:周明哲

三、毕业实习组织形式

毕业实习的组织安排形式:根据学院落实与学生自找相结合的原则,灵活采用多种方法,选择多条途径落实。具体方法和途径如下:

1、通过学生个人联系,落实实习单位部门;

2、通过学生家长联系,落实实习单位部门;

3、到已达成就业意向单位进行实习等;

4、通过学院联系安排、落实实习单位部门。

毕业实习单位(基地)一般的要求是:能满足专业实习基本要求的校外企事业单位或校内外挂牌的实习基地。今年我院集中实习暂定在咸宁市统计局和咸安区统计局。

四、毕业实习单位安排

2019届各专业集中实习工作,计划安排以下实习单位:

专业

实习单位

单次实习最大人数

数学与应用数学

咸宁市第四中学

4

学易优培训中心

唐人街培训中心

数应双学位

湖北志成鼎业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

华博阳光电机有限公司

10

统计学

咸宁市统计局

8

咸安区统计局

8

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大队

8

应用统计学

国泰君安

6

长江证券

6

海通证券

6

部分商业银行

五、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

毕业实习时间为八周:实习学生可以在2018年7月16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根据每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1、实习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10月31日。

学院对考研的学生可实行延期实习的制度。确定考研的同学,可以向学院提出延期实习书面申请。

2、延期实习时间:2019年3月1日至4月30日。延期实习只针对考研的学生。

3、教育实习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9月30日(学易优、唐人街);2018年9月1日至1月20日(咸宁市第四中学)。

4、本届学生实习原则上不接受分散实习申请。如果已联系好就业单位,并在就业单位实习,可以凭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申请分散实习。

六、毕业实习的工作计划

1、2018年6月10日前学院制订“湖北科技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2019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组织成立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

2、实习第一周了解实习单位、部门的基本情况,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熟悉实习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制定实习计划。

3、实习第二至第八周上,实习学生根据实习单位、部门和实习岗位的要求,开展具体的实习工作,并填写实习手册。

4、实习第八周下,学生根据自身实习具体情况,进行实习总结和自我鉴定,书写实习报告,填写《湖北科技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实习情况鉴定表》,并由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5、实习期间,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实习进行不定期抽查,且次数不少于两次。

6、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实习学生上交实习手册。

7、实习带队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集中管理,并认真填写《实习带队教师工作手册》。

8、实习结束后,学生可填写《湖北科技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和优秀实习生先进事迹申报材料,然后由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生占总实习生的30%。实习带队老师须上交《湖北科技学院带队教师工作手册》,分散实习指导老师须上交《湖北科技学院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并由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优秀带队老师和优秀指导教师,报教务处审核。

9、2019年4月,学院作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与交流。

10、2019年4月,学院组织分散实习答辩。

七、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1、毕业实习工作量要求

(1)实习日记(每天一页,每页300字以上,每个项目都必须认真填写,不许有空白,并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注批阅意见)

(2)实习报告和实习情况鉴定表应在毕业实习期间内完成,学生应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请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实习单位签注意见和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

(3)与专业相关的调查报告一份。

2、毕业实习纪律

(1)毕业实习人员必须遵守毕业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尊敬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或师傅;

(2)实习学生应培养组织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

(3)实习学生应树立团队协作精神,合理处理实习单位、部门的各种人事关系;

(4)实习学生应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实习单位的各类经济、商业、文档信息;

(5)毕业实习人员必须跟班实习,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发生,爱护实验仪器设备等公共设施。

(7)毕业实习中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离开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离 队。对未请假不参加毕业实习者,毕业实习按不及格处理。

(8)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对违纪学生有权终止毕业实习或提出处分意见。

八、毕业实习指导工作

1.实习指导教师应掌握实习大纲的内容和要求。

2.实习指导教师要随时了解学生和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要求,经常检查学生是否重视实习工作,了解学生实习进度,遵守纪律及规章制度等情况。

4.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5.指导教师应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确保实习学生及设备的安全。

6.指导教师应提醒和指导学生收集资料。

九、分散实习管理工作

1、任务布置。在实习前,指导教师按基本教学要求,布置3—6个问题给学生,使学生能带着问题到实践中去。鼓励学生结合专业基本要求,通过实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生实习结束返校后必须书面回答其中的2个问题。

2、实习手册。学生在分散实习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好实习手册,如实反映每天的主要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返校后报指导教师,以便于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实习成绩的评定提供基本依据。

3、学校抽查。实习期间,院部要指派指导教师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学校教务处也会安排专人随时抽查。

4、单位鉴定。要求学生在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中认真总结,并且提供证明实习期间相关成绩的依据。请实习单位在鉴定表中出据实事求是的实习鉴定。

5、实习答辩。实习结束返校后,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组成实习答辩小组,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答辩,每位学生实习答辩时间以15分钟为宜。

十、毕业实习的成绩评定

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将所有实习材料上交学院教学办,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参照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态度,在毕业实习中掌握实际知识情况,上交的各种实习材料,并结合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意见,综合评定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实习学生如对成绩评定不服,可在成绩出来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