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践

数统学院2019年实习工作安排

发布者:  时间:2019-06-25 00:00:00  浏览:

根据《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届毕业生实习工作计划》的安排,根据实习单位的具体需求和学生的意愿,现将2016级学生的实习安排公布如下:

一、实习分组安排

16数应(30人)实习安排名单:

1东莞学易优(9人):

罗露(组长)13667160496 张蕊蕊 李品 王艳茹 程芳

胡佳萌 冉婧艳 李玲 付云聪

观摩人员(6人):林木森 刘利芳 朱家栋 颜家琦 李幸

江东方

社会实践(17数应3人):徐园霜 王婷 熊凡凡

2、佛山学易优(3人):

娄佳(组长)15377189625 郭丽霞 卢薇

3、图特教育(4人):

刘唱(组长)15377187279 关文章 邹志涵 王铭森

4、皮特教育(4人):

孙诗芸(组长)13995820266 王英慧子 杨念念 王勤

5、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2人):

张中华 江东方

6、秋季实习(8人):

林木森 刘利芳 朱家栋 颜家琦 李幸 陈邦喜 刘博威

张兴丹

16双学位(39人)实习安排名单:

1赤壁(李东京老师)(4+7人):

第一批(暑期)(4人):夏想(组长)15377189205 蔡雅娟

刘相均 余鹏飞

第二批(秋季)(7人):罗吉杉 殷磊 李智儒 熊虎

费亚林 张佳柔 谢贵华

2、东莞中驰自动化(机械控制)(5人):

陈建刚(组长)15387118212 卢兵 万航 赵佳和 林杭银

3、东莞川博(电脑制图)(3人):

喻晴(组长)15173114687 陈璐 张浩男

3、东莞学易优(师范)(4人):

许宏强(组长)15374596395 梁尧文 杨航 袁珍

4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人):

张宇航(组长)15377188330 胡志康 黄潘 刘建桥 叶真校

张朕 游默 魏军 任贤哲

5、秋季实习(7人):

江泰 张慎远 叶卓勋 郑达权 陈子皓 付靖杰 何黎锦

16统计、应统(44人)实习安排名单:

1、咸安区统计局(5人)

吴青松(组长)13595618149 伍芝蓉 夏炎冰 夏诗玛 欧阳建锋

2、咸宁市统计局(3人)

胡蔡寅(组长)15997981771 王继文 巴政骞

3、湖北银行(6人)

曹 英(组长)15972489145 丁石虎 林晓威 王露 (温泉支行)

尹佳莲(嘉鱼支行) 邹玉玉(咸安支行)

4、统计科研平台(5人)

柯 莹(组长)15377187092 张琪佳 黄兹飞 许秀婷 程欢

5、咸宁市调查大队(3人)

邓丽君(组长)15272361997 邓烈军 苏文照

6、长江证券(3人)

方小敏(组长)15972486490 李津、刘倩

7、海通证券(2人)

陈文烁(组长)15377182931 常越灏

8、国泰君安(2人)

贺英(组长)15972404331 凡士伟

9、秋季实习(14人)

李泽洲、余豪、徐凤英、潘晓晴、崔莹莹、陈泽明、廖建平、马豪杰、孙庆松、刘佳奇、何宇辰、郑为书、刘田、赵甜甜

10、当兵复原(1人)

彭泽彪

二、实习时间

暑期实习:

师范类实习时间:2019年7月6日至10月6日(3个月)

非师范类实习时间:2019年7月6日至9月6日(2个月)

秋季实习:

师范类实习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12月16日(3个月)

非师范类实习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11月16日(2个月)

三、乘车方案

1、暑期广东实习:44人次(41名学生+3名带队老师),2018年7月6日早8:00,集合地点:学校东区食堂(学校—咸宁北—广东)。由吴志杰、陈红义、陈名中老师带队前往实习单位。

2、赤壁(李东京老师):5人次(4名学生+1名带队老师),2018年7月6日早8:00,集合地点:学校东区食堂(学校—赤壁)。由李东京老师带队前往实习单位。

3、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人次(9名学生+1名带队老师),2018年7月6日早8:00,集合地点:学校东区食堂(学校—湖北香城智能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由张吉刚老师带队前往实习单位。

4、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29人次(26名学生+3名带队老师),2018年7月8日早8:00,集合地点:学校东区食堂(学校—市内各实习点)。由周涌、钟绍军、胡松华老师带队前往实习单位。

4、其他实习生自行前往实习单位。

四、注意事项

1.实习材料和工作要求,详见数统学院网站:

http://27.24.159.155/sxytj/info/1009/1583.htm

2.实习期间的考勤记录由实习队长负责。如需请假请首先向实习单位负责人审批,然后报院学工办。

3.请严格按照学院实习工作的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实习内容和实习材料的撰写和整理工作。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实习所需的所有材料至教学办。

4.各实习队长于本周内到教学办领取实习介绍信,凭介绍信到实习单位报道。

湖北科技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