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17届毕业生分散实习答辩工作安排
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和《湖北科技学院分散实习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分散实习质量和规范管理,学院经研究决定,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组成实习答辩小组,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答辩。现将分散实习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委员会
主席:陈生安
委员:陈生安、高永东、钟绍军、周涌、胡松华、曹慧
秘书:吴薇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6日下午15:30(毕业论文答辩之后进行),具体见下面的分组安排。
三、答辩程序
1.实习工作陈述
主要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实习情况介绍,指导教师布置的课题完成情况,实习收获和感想等。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2.提问
答辩教师可就实习有关问题提出质疑,也可就课题完成情况对学生提问。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数不得少于五个问题。
3.答辩
答辩学生根据所提问题进行答辩,答辩秘书应做好答辩的详细记录。每位学生被提问、答辩时间一般为10分钟。
4.答辩记录和答辩组评语
完成现场答辩工作后,由各组负责人安排本组成员写出答辩评语。
5.答辩采取抽签方式决定答辩顺序。
四、学生答辩注意事项
1.学生在答辩之前应整理好实习前指导教师布置的10-20个问题或项目列表。
2.学生在答辩前应向答辩委员会书面提交已完成的3-5个问题的详细解决方案或课题研究成果。
3.答辩采用现场提问方式,不予回答问题的准备时间,学生必须记录好答辩教师的提问和论文再修改建议。
4.参加答辩的学生应仪表端庄,声音洪亮,精神面貌好,有礼貌,尊重评审教师。
5.答辩结束后,写生须填写《分散实习答辩记录》上交给答辩秘书,由答辩委员会填写评语并打分。
6.实习成绩不合格直接影响学生学士学位的申领,请相关同学引起高度重视。
五、成绩评定
1.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答辩小组答辩结束后集中评定学生成绩,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的评阅教师预评结果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2.答辩之前若未提交相关材料,视为放弃答辩资格,实习成绩定为不合格。
3.对答辩不合格的学生,实习成绩定为不合格。
六、分散实习学生名单
13应统(15人):伍浩、蒋荣、侯周周、蔡干奕平、彭浪、涂梦菊、周颖、邹森庭、赵媛、谈圆、张亚吉、颜兵、张喻、凌雪、荣梦杰。
13双学位(18人):项链、王子杰、陈辉、袁志杰、王涛、万子善、朱佳、杜彬、许宏伟、王旺意、程泉、钟高劲、罗婷、吴智威、冉苗、汤俊文、赵旭、黄伟。
13数应(2人):马微微、李游。
湖北科技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7年5月3日
2017届毕业生分散实习答辩分组安排
答辩
小组
| 答辩委员会
| 学生
| 地点
| 秘书
|
第一组
应统8人
| 周涌(组长)、陈敏、华锐
| 伍浩、蒋荣、侯周周、蔡干奕平、彭浪、涂梦菊、周颖、邹森庭
| ZT2-104
| 蒋荣
|
第二组
应统7人
| 胡松华(组长)、钟绍军、周海针
| 赵媛、谈圆、张亚吉、颜兵、张喻、凌雪、荣梦杰
| ZT2-109
| 赵媛
|
第三组
数应2人
| 张吉刚(组长)、高永东、刘良华、周红林
| 马微微、李游
| ZT2-203
| 马微微
|
第四组
双学位9人
| 邓方雄(组长)、陈生安、陈名中
| 项链、王子杰、陈辉、袁志杰、王涛、万子善、朱佳、杜彬、许宏伟
| ZT2-207
| 王子杰
|
第五组
双学位9人
| 彭亚斌(组长)、镇方雄、刘三红
| 王旺意、程泉、钟高劲、罗婷、吴智威、冉苗、汤俊文、赵旭、黄伟
| ZT2-209
| 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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