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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2届数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者:  时间:2012-04-10 00:00:00  浏览: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2届(2008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经过我院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院领导审批决定,本届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暂定于2012年5月12日—13日进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答辩评审领导小组:

主 任:陈生安

副主任:高永东

委 员:钟绍军、张吉刚、吴昭君、刘良华、彭娟、周涌

二、具体安排(另见分组安排表)

三、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1、论文陈述

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论文题目、构思及写作过程;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和解决问题的途径;论文的创新点。时间15分钟左右。

2、提问:答辩教师可就审阅论文和听取报告中的问题,向答辩学生提出问题。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数不得少于五个问题。

3、答辩:答辩学生根据所提问题进行答辩,各答辩组秘书应做好答辩的详细记录。每位学生被提问、答辩时间一般为10分钟。

4、答辩记录和答辩组评语

各组完成现场答辩工作后,由各组负责人安排本组成员写出答辩评语。

5、论文的再修改

各位同学应根据答辩过程中教师提出的问题和指导教师的建议,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未按要求修改的论文其成绩降一等次。

6、答辩采取抽签方式决定答辩顺序。

四、学生答辩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答辩的学生按抽签顺序进行答辩。

2、学生答辩之前应找相关老师进行评阅,经评阅老师评审通过并签署评阅意见后方可参加答辩。

3、答辩时需将毕业论文全文打印若干份,答辩小组成员人手一份。

4、答辩采用现场提问方式,不予回答问题的准备时间,学生必须记录好答辩教师的提问和论文再修改建议。

5、参加答辩的学生应仪表端庄,声音洪亮,精神面貌好,有礼貌,尊重评审教师。

6、答辩结束后,写生须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记录》上交给答辩小组组长。

五、成绩评定:

1、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答辩小组每天评定一次学生答辩成绩,评定学生成绩时,该生的指导教师应回避。

2、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的评阅教师预评结果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3、各答辩小组应严格执行成绩评定标准,将初次答辩通过率控制在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对确实不能达到要求的学生论文必须参加二次答辩。

4、院答辩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要进行确认或组织院部级二次答辩,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六、毕业论文答辩材料整理完成:

1、2012年5月14日前各位同学务必将毕业论文最后修订稿和电子文档交给各自论文指导老师。

2、2012年5月14日前各位论文指导老师应上交所指导学生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情况表》和《毕业论文评语表》。

3、2012年5月15日前,各答辩小组组长应找专人填写《答辩记录表》,形成答辩评语,确定答辩成绩,填写《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和《答辩小组工作报告》。各位老师应认真整理、完成相关答辩材料,及时完成上交给宋晓鸿老师。

数统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数统学院教学办

2012年4月12日